本本盘点自 2025 年 11 月起陆续生效的全球贸易与港航政策变化,涵盖各国/地区贸易新规、关税调整、海关监管、跨境规则、进出口禁令及港口/海运政策。全球贸易环境正面临地缘政治、绿色转型、区域化合作、物流成本上升等多重推动。

自 11 月 9 日起,美国对特定中国制造的港口设备——包括船到岸起重机、集装箱底盘车及其零部件—实行 100% 额外关税(即在原有关税基础上再加一倍)。此举意在削弱中国在海事物流装备领域的竞争力,并直接冲击中国出口企业及全球港口设备供应链。
自 11 月 1 日起,美国对进口中型和重型卡车及其零部件征收 25% 关税,对进口客车加征 10% 关税。该政策主要针对 USMCA(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成员国,但其豁免条款要求企业将生产转移至北美地区,从而导致全球汽车供应链成本上升。
针对上述卡车等项关税,美国曾给出 90 天豁免窗口期:中美双方暂停施加 24% 附加关税至 11 月 10 日,仅保留原 10% 基准关税。
背景说明:美国贸易监察报告指出,美国将更多运用“第 232 条”等措施,对进口构成国家安全或产业依赖性的产品施加关税。
在 USMCA 框架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的纺织及农产品关税配额延续至年底,但至 11 月起部分配额使用率已接近上限。企业需提前规划,以避免关税成本上升。
自 11 月 4 日起,墨西哥实施新的《低功率无线电设备技术规范》,要求无线麦克风、助听器等四类低功率设备需符合新标准。该规范排除了国家频率分配表(NFAT)划定的应急通信、公共安全等专用频段。
自 10 月 25 日起,智利取消 41 美元以下包裹的增值税豁免,0-500 美元跨境直发订单买家需预缴 19% 进口增值税,新规覆盖所有电商平台,目的在打击逃税、平衡跨境电商与本地零售竞争。
巴西国家工业产权局(BPTO)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发布第 INPI/PR15/2025 号法令,正式承认:缺乏“固有显著性”的商标可通过提供使用证据证明其“获得显著性”或“第二含义”,作为获准保护的依据。该规则将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生效,意在推动巴西商标审查实践与国际标准接轨。
自 10 月 20 日起生效的《(EU)2025/2083 号条例》引入了 碳边境调整机制 CBAM 的“单一质量门槛”豁免机制:年进口量低于 50 吨的 CBAM 适用商品(如钢铁、铝)可豁免报告义务;但超额进口则面临每吨嵌入排放量 300–500 欧元的不利罚款。与此同时,证书购买比例从 80% 降至 50%,以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自 11 月起,欧盟酝酿新规:在欧销售新能源汽车(NEV) 的中国企业将被要求交出电池技术、控制系统等核心机密,并使用欧洲本地工人和零部件。该举措旨在扶持本土产业,但可能加剧中欧贸易摩擦。
草案《工业加速器法案》(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拟要求所有非欧盟企业在电池、储能等关键产业产品中,至少 40% 的原材料和制造环节来自欧盟本地;如企业拒绝技术转让,须与欧盟本地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后者持股比例不低于 35%。
鹿特丹港自 1 月 1 日起实施 6% 的关税上调,同时引入环保船舶指数(ESI)及负载因子折扣,高 ESI 评分或满负荷船舶可享关税减免。
安特卫普港同步上调 2.86% 的关税,重点支持绿色航运和数字化升级。
自 11 月 8 日起,中国对稀土矿 采、冶炼分离、磁材制造等全产业链实施严格出口许可制度,并引入“0.1% 阈值”机制:境外产品中含中国原产受控成分达 0.1% 或以上,需申请出口许可。该措施直接影响全球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等领域供应链。
同步生效的政策还将锂电池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纳入出口管制范畴,要求企业在海关报关时标注“两用物项编码”,限制对敏感技术领域的出口。
在 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自 11 月起,中日韩继续下调关税,涉及汽车零部件、农产品等。例如,日本出口中国的水果关税将从 8% 降至 4%,汽车零部件税率从 10% 降至 5%。
韩国财政部决定自 11 月起削减燃油税的减免幅度,并将汽油、柴油和液化石油气 (LPG 丁烷) 的减税措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底。
自 11 月 1 日起,印度要求太阳能组件进口商在 “可再生能源设备进口监测系统” 上对钢化安全玻璃、光敏半导体器件等产品进行登记,登记有效期为三个月。该措施旨在推动本土光伏产业发展,但可能延缓项目落地并增加进口成本。
东帝汶于 2025 年 10 月 26 日,在 东盟峰会正式成为 东南亚国家联盟 (ASEAN)第 11 个成员国。此举标志东盟区域合作进入“完整成员”阶段。
缅甸自 5 月起对 9 个 RCEP 成员国实施关税减免,11 月起将进一步扩大至电子产品和纺织品。
美国与马来西亚、泰国等签署协议,维持 19%–20% 关税税率,但对 1711 个关税项目给予豁免,涉及半导体、农产品等。
港口自动化与物流改革方面:雅加达港计划自 11 月启动集装箱码头自动化改造,引入人工智能调度系统以提升效率;海防港(越南)推出“绿色港口”计划,对使用低硫燃料的船舶给予港口费折扣。
越南国家银行发布第 27/2025 号通函,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跨境转账超 1000 美元、国内电子转账达 5 亿越南盾(约 13.5 万 人民币)需向央行报备;出入境携带超 5000 美元现金或 300 克黄金等财物,也应主动向海关申报。
自 10 月 29 日起,沙特阿拉伯要求所有抵达其海港的货物通过 FASAH 国家单一窗口平台提前申报舱单,远洋航线需提前 72 小时,逾期将面临罚款。该措施旨在提升清关效率,并配合该国“愿景 2030”物流枢纽建设。
港口托盘化装卸强制政策:沙特港口自 6 月起启动货物装卸托盘化制度,过渡期至 2025 年 5 月,11 月起须全面强制要求普通货物运输采用托盘,豁免范围包括散货、重型机械等。
自 11 月 1 日起,阿联酋对价值超过 150 迪拉姆(约 41 美元)的跨境电商包裹征收 5% 增值税,此前该额度为 1000 迪拉姆。政策旨在规范电商市场并增加财政收入。
南非作为贸易政策审议对象,世界贸易组织于 9 月审议其贸易政策,并指出 2025 年其平均最惠国关税为 13.9%。南非计划自 11 月起,对部分农产品(例如葡萄酒)实施出口补贴,以应对国际竞争。
港口升级与物流合作:德班港启动集装箱码头扩建工程,预计 2026 年完工,届时吞吐量将提升 30%。与此同时,南非与 贝拉港(莫桑比克)签署铁路货运合作协议,加强从贝拉港至约翰内斯堡的铁路联运。
自 2026 年 2 月起,澳大利亚将实施新规:进口食品必须明确标注 23 种过敏原(例如坚果、水产品)。但企业需于 11 月起提交合规计划,否则可能面临产品扣留风险。

以下为多家主要船公司 (例如 MSC 地中海航运、马士基、赫伯罗特、达飞轮船) 于 2025 年 11 月起实施的运费与附加费调整:
| 航线范围 | 费用调整类型 | 具体说明 |
|---|---|---|
| 远东 → 北欧/地中海、远东 → 撒哈拉以南非洲、印度洋 | FAK(均一费率)调整 | 生效时间:2025 年 11 月 1 日(MSC 远东→北欧/地中海、撒哈拉以下) |
| 远东亚洲 → 中东、亚太 → 南非/毛里求斯 | PSS(旺季附加费)调整 | 马士基:中东航线每箱加收 300 美元;非洲航线调整标准但未披露具体金额。 |
| 远东 → 欧洲、远东 → 南美西/东、墨西哥、中美洲、加勒比 | FAK 费率提高 + GRI 费率调整 | 赫伯罗特:覆盖 20/40 英尺干箱、冷藏箱,GRI 每箱增加 1000 美元。 |
| 亚洲 → 北欧 | FAK 费率调整 | 达飞轮船:仅宣布新 FAK 费率,未披露调整幅度。 |
这些调整表明:航运成本整体上升、供应链风险加剧。企业应密切关注航线费率变动、合同条款、运输可选方案。

地缘政治驱动供应链重构:如中美贸易摩擦、欧盟碳边境机制、关键矿产出口管制等,正在改变全球产业及物流格局。
绿色转型与数字化加速:港口环保激励、自贸区绿色规则、电子清关、智能码头建设成为主流趋势。
区域化合作深化但规则差异化增加:如 RCEP、USMCA 释放红利,但每个地区结构不同、合规成本提高。
航运成本与风险上升:港口费率上涨、运费附加提高、清关窗口缩短、跨境物流更易受政策扰动。
提前梳理全球供应链节点:重点关注即将生效的 11 月新规,评估关税、管制、认证、港口服务费等成本变化。
加强合规与预警机制:设立贸易政策监控、出口管制合规、海关申报流程优化。
优化物流及运输方案:可考虑多港口布局、替代航线、混合运输方式、长期谈判运输合同。
提升绿色与数字化能力:港口自动化、低碳船舶、ESI 指标、包材 / 零部件可追溯等将成为竞争优势。
区域化与本地化适应:在 RCEP、USMCA 等机制下,利用本地化生产、区域供应链、本地合规可带来成本与速度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