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人赶紧去报关!口罩等医疗物资法检新规已暂缓施行!
AB客
2020-04-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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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外贸、货代圈被一则传言中的海关53号令刷屏了!消息表示,对于为加强医疗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6307900010"等海关商品编号项下的医疗物资(详见附件)实施出口商品检验,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法检。
但根据前线小伙伴的最新反馈!目前,该53号令已经暂缓实施!目前,口罩等医疗物资尚不需要法检,但何时重启暂不确定。所以各位有口罩等医疗物资出口的,请相互转告,速度、马上、立刻去海关申报!
目前监管条件已变更为无
今天凌晨的监管条件则为B
何为法定检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和海关合并。
法检就是报关单上面的监管条件是A(进口)或B(出口)的货物,在报关的时候必须提供商检局的通关单,也就是法定检验货物。如果没有A或B,就不算是法定检验货物。报关时候不需要提供通关单。
即实施法定检验的货物包括:①法检目录内;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
简单而言,法检商品就要经过你们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后,海关才可以放行。
网传需进行法检的医疗商品
之前海关系统内监管要求已变更,但目前已撤销,恢复原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