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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水果出口欧盟检验检疫要求
下面,给大家整理了针对五种水果出口欧盟法规的重点内容,供大家参考:
水果出口欧盟有什么新的规定?
法规明确了进口柑橘属、苹果属、梨属、芒果属和李属等植物的水果上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要求出口国须按规定实施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法规中欧盟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具体有哪些?
1. 柑橘属(除酸橙和波斯酸橙)、 金桔属、枳属及其杂交品种;
2.酸橙和波斯酸橙及其杂交品种;
3.指桔属、柑果子属及其杂交品种 ;
4.苹果属;
5.李属;
6. 芒果属;
7.梨属;
出口欧盟水果植物检疫证书,有什么新的要求?
新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植物检疫证书中的附加声明上。
以柑橘为例,欧盟已认可我国为柑橘黄单胞菌和柑橘斑点病菌的非疫区,但对来自柑橘溃疡病和柑橘叶点霉菌发生地区的柑橘有特定检疫要求。
生产地点及其邻近地区需针对关注有害生物实施经欧盟委员会认可的处理和防止感染的技术;海关在出口前在适合时间实施的官方检查表明无关注有害生物,《植物检疫证书》中应注明可追溯信息和采用处理方法。
我国对出口欧盟水果检验检疫有哪些要求?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 出口欧盟水果需来自注册登记的果园和包装厂
2.针对出口欧盟柑橘,果园应实施针对性的田间管理,以有效防止真菌感染,来自柑橘溃疡病菌发生地区的柑橘在出口前还需实施相关处理。
3.针对欧盟关注的柑橘属、苹果属、李属、芒果属、梨属5种出口水果,产地所在地海关进行定期检查且未发现欧盟关注的有害生物。
来源:深圳海关、海关发布